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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出台全省气象领域首部市政府规章

发布时间: 2026- 01- 07 14: 59浏览次数:

11月20日,石钢市长签发自贡市人民政府第77号令,公布《自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也是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我省首部气象领域的市政府规章。

《办法》结合自贡实际对上位法规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共十九条,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防雷减灾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细化了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办法》明确了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和设施,特别将体现自贡特色的井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内的重要建(构)筑物和大型彩灯灯组纳入安装范围,明确规定雷电防护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节的防雷管理分工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对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维护管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监督检查、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住宅小区雷电防护装置作为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机制,规定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并按照资质等级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可靠并上传至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体现了数字化监管思路。此外,《办法》还对防雷研究、监测预警、科普宣传、雷灾调查鉴定等作了规定。

《办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提升自贡市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完整闭合的雷电灾害防御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