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不见面调解结案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5-
08-
13
15:
35浏览次数:
近日,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智能手机上收到了申请人杨某祥通过微信向荣县仲裁院办公号发送“谢谢你们,想不到我们没有见面,这么快就给我解决了困扰了两年的拖欠工资纠纷”的感谢短信。
2023年7月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购置了一部智能移动通信设备,设立调解仲裁办公专用微信账号。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及网上公告送达规则》的通知下发一年以来,县仲裁院除了文书送达外,质证、辩论、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亦通过该账号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从“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扩展到“不见面”调解。
2025年6月,申请人杨某祥(劳动者)因某家具经营部拖欠工资问题诉请劳动仲裁,所涉金额2300元,仲裁院积极转变调解理念,在立案当天梳理案件脉络,通过智能移动通信设备联系家具经营部经营者万某,邀请其与申请人添加调解仲裁专用微信账号,微信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等文书,在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质证、辩论,反复沟通、释法说理,快速促成了调解合意,家具经营者万某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将所欠工资2300元通过微信支付杨某祥,杨某祥向本委撤回了仲裁申请。此案件从受理到结案仅2天,均通过电话、微信等交流,与被申请人未曾“谋面”便顺利调解了一起案件。
据统计,近两年来,荣县劳动仲裁院通过智能移动通信设备以群众“不见面调解”方式共调解结案15件,大大促进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当事人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的“原地”处理,达到了缩短仲裁调解时间、节约交通食宿成本、维护了企业的稳定运行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