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25年促进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具体内容
一、实施免费优生优育检查
实施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新生儿提供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组织实施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35-64岁妇女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以上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当年省级实施方案执行,均可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筛查。
二、对产前检查费给予定额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生育的,按规定分别给予定额补助产前检查费700元、400元。该定额补助可咨询分娩所在机构或辖区医保局。
查询链接:
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220/pc/content/content_1893861601148043264.html
三、优化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1500元;难产(含剖宫产)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优化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情况可咨询分娩所在机构或辖区医保局。
查询链接:
https://www.zg.gov.cn/zgsrmzf/c00220/pc/content/content_1893861601148043264.html
四、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不设等待期,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情况可咨询辖区医保局。
五、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咨询辖区医保局。
六、将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将取卵术、胚胎移植等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辅助生殖类项目支付范围可咨询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辖区医保局。
七、实施托育服务运营补助
对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0.3万元一次性给予补贴;在全市连锁经营(同一投资主体)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的骨干企业按5万元/户一次性给予运营补贴;经教育体育部门认定并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按0.5万元/班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托育点按1万元/个一次性给予补助。详情可咨询辖区卫健局。
八、落实托育服务优惠政策
对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规〔2020〕6号)相关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水、电、气实行居民生活价格可咨询发改局;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咨询税务局。
九、完善教育支持配套政策
全面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长幼随学”制度。按照“5+2”要求开展课后服务。详情可咨询辖区教体局。
十、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自贡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符合政策生育认定可咨询辖区卫健部门,购房政策可咨询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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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供多孩家庭公积金支持
支持多孩家庭租房自住,本市无房多孩缴存人家庭每月租房可提额度提高为1500元。
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和三孩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和30万元,最高可达120万元和130万元。多孩家庭公积金支持情况请咨询辖区公积金中心。
十二、给予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服务(实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为13周岁至14周岁农村适龄女孩和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适龄女孩自愿接种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提供免费服务。
给予当年13岁本市在校女学生(学籍在本市的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补助,按学生学校所在地给予600元/人疫苗费用定额补助(接种两剂,每剂补助300元;接种三剂,每剂补助200元)。以上免费服务与接种补助不重复享受。费用的结算和优惠情况详询辖区疾控中心。
十三、婚姻登记便民通办
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凭借身份证、照片等证件,在全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均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有关事项可咨询辖区民政局。
十四、倡导婚育新风尚
开展寻找省级“最美家庭”活动,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开展“婚育服务进万家”活动不少于10场次,积极搭建单身青年交友平台,对我市单身职工、中职院校学生、大学生及新婚家庭等青年群体开展宣讲,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实施婚俗改革试点和“文明婚俗”提升行动,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倡导红事新办不攀比。加大对婚恋中介机构的政策支持、行业监管力度,促进婚恋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十五、建设生育友好职场环境
鼓励各用人单位探索实施更加方便家庭照顾婴幼儿的生育休假、弹性上下班等制度,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依法查处超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等侵害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劳动者、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评价。生育休假、劳动权益、职业技能培训可咨询辖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