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文化走出去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政策类别 | 政府奖励 | 扶持金额 | 根据申报时的不同办理情形项而定 |
服务对象 | 企业 | 申报时限 | 2023/05/19-2025/05/18 |
兑享方式 | 限时即享 | 扶持标准 | 对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或“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名单的,给予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全年享受补贴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条件 | 注册地在我区,申报期内被授予条款所述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享受,同一荣誉称号补贴次数不超过1次。 | ||
责任单位 | 自贡市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责任股室 | 市场股 |
联系人 | 刘俊 | 联系电话 | 0813-2106705 |
专窗咨询电话 | 0813-2100921 |
二、政策依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办发〔2023〕22号)第十条;
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自文广旅发〔2023〕24号)第四条第(十)项
三、申报流程
专窗申报:申请→受理(专窗)→审核→公示→补贴拨付
四、材料列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份数 |
1 | 资金申请表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2 | 诚信申报承诺书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3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4 | 扶持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5 | 企业申报年度申报纳税证明复印件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6 | 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 |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五、办理时限
惠企政策专窗受理后3个工作日将资料流转至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部门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六、办理地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505号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惠企窗口
七、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