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两癌”筛查救助
发布时间:
2024-
0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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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优化筛查方式。建立“政府部门主导,医院、学校、社区、家庭联动”筛查机制,开展院内集中筛查、流动服务车巡回筛查、偏远地区“下乡”筛查和进企业学校主动筛查等,扩大筛查覆盖面。2023年,宫颈癌筛查8.2万人次,乳腺癌筛查9.3万人次。
⑵提升救助能力。强化政策支持,给予符合条件低保、特困“两癌”患者1万元/人救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宫颈、乳腺疾病专科建设,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两癌”阳性患者诊疗、随访流程。2023年,救助患者253人,发放救助金额253万元。
⑶强化宣传动员。开展公益活动宣传教育和社会健康讲座,针对农村、城镇及流动打工人群开发适宜宣教材料,提高广大妇女主动筛查意识。2023年,开展公益活动12场、社会健康讲座26场,发放宣教资料16万余份。